四部門:2018年起停征排污費和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費
據財政部官方網站消息,近日,財政部、國家發展改革委、環境保護部和國家海洋局聯合下發通知稱,自2018年1月1日起,在全國范圍內統一停征排污費和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費。
為做好排污費改稅政策銜接工作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》、《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審批管理暫行辦法》、《關于印發<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辦法>的通知》等有關規定,現就停征排污費等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自2018年1月1日起,在全國范圍內統一停征排污費和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費。其中,排污費包括:污水排污費、廢氣排污費、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排污費、噪聲超標排污費和揮發性有機物排污收費;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費包括:生產污水與機艙污水排污費、鉆井泥漿與鉆屑排污費、生活污水排污費和生活垃圾排污費。
二、各執收部門要繼續做好2018年1月1日前排污費和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費征收工作,抓緊開展相關清算、追繳,確保應收盡收。排污費和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費的清欠收入,按照財政部門規定的渠道全額上繳中央和地方國庫。
三、各執收部門要按規定到財政部門辦理財政票據繳銷手續。
四、自停征排污費和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費之日起,《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于減免及緩繳排污費等有關問題的通知》、《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環境保護部關于印發<揮發性有機物排污收費試點辦法>的通知》、《財政部 國家計委關于批準收取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費的復函》等有關文件同時廢止。 (文章來自人民網 本文編輯:武新陽)
- 上一篇:融創大型服裝面料廠新增產線供應多套蒸汽流量計和電磁流量計 2018/1/19
- 下一篇:導熱油熱量表如何選型? 2018/1/16